2021年度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(竞争力提升工程)专项资金项目公示

2021 09-24

根据《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(竞争力提升工程)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浙财企〔2018〕100号)、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中小企业发展(竞争力提升工程)专项资金的通知》(浙财建〔2021〕28号)和《龙泉市关于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(竞争力提升)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》(龙经商〔2019〕86号)等文件精神,通过单位、企业自行申报,经市经商局、财政局、科技局、金融发展中心等相关部门审核,拟确定龙泉市企业服务中心、龙泉惠博科技有限公司、浙江基力思汽车空调有限公司、浙江创立汽车空调有限公司、浙江三田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、龙泉市中小企业促进中心等6家单位和企业申报2021年度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(竞争力提升工程)专项资金,现予以公示。

公示时间:2021年9月24日-9月30日,共7天。在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实事求是地向市经济商务局企业科、市财政局企业科反映,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。

监督电话:0578-7262247,7214470

通信地址:龙泉市广济街91号交通大楼10楼

龙泉市经济商务局

2021年9月24日